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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设慈善信托11.01亿元业内呼吁税收优惠尽快落地

财经

2019-03-14 01:27

■本报记者 闫晶滢

近年来,慈善信托对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更是逐渐成为信托公司所共同探索的重要方向之一。日前,中国慈善联合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新设立慈善信托共计79单,同比增长75.56%;新设立的慈善信托财产达11.01亿元,同比增长84.42%。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发现,2019年以来,又有13单慈善信托落地,合计规模8312.13万元。目前,在该平台上已有159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财产总规模达到20.10亿元。

超六成信托公司已参与

《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慈善信托实现了从“抢滩试水期”向“初长成时期”的蜕变,信托财产规模增长稳中求进。从范围来看,共有17个省份的民政部门进行过慈善信托备案;从备案的财产规模来看,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三地的慈善信托规模居于前三名的地位。

而就去年慈善信托的备案情况来看,设立短期慈善信托成为主导。《报告》显示,2018年,5年期及以下的短期慈善信托、10年期和永久存续期限的慈善信托数量增长明显。其中,5年及以下的短期慈善信托有38单,占比近半。慈善信托的发展存在短期效应,以特定任务导向为驱动,基于长久救助和分配目的的慈善信托项目及其发展还在探索中。

《报告》指出,以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模式持续升温。在2016年至2018年间,共计42家信托公司设立慈善信托,占比达六成以上。其中,厦门信托、苏州信托、重庆信托等11家信托均在2018年落地慈善信托项目。

《证券日报》记者整理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发现,目前在该平台上已有159条慈善信托备案数据,财产总规模达到20.10亿元。其中,共有148单慈善信托选用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其中,万向信托独自受托管理13单慈善信托,管理规模高达9.29亿元。此外,中信信托、中航信托、五矿信托等公司落地慈善信托项目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税收优惠待落地

《报告》指出,2018年多家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产品设计上实现创新,带动更多慈善资金和项目资源参与扶贫事业,“慈善信托+企业贷款”、“慈善信托+股权投资”、“产业扶贫+精准帮扶”等创新模式层出不穷。

其中,慈善信托助力脱贫攻坚成为创新热点。在2018年设立的79单慈善信托中,涉及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的有47单,且多数属于精准扶贫范畴。例如,五矿信托的“三江源精准扶贫”系列慈善信托已有11单产品备案,信托资金用于支持青海省扶贫开发事业、甘肃省精准扶贫、三江源生态保护等。慈善信托已经成为精准扶贫战役中重要的创新工具。

事实上,慈善信托的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支持。早在2017年3月份,原银监会与民政部联合发布《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等一揽子优惠政策。而在今年的人大会议期间,银保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赖秀福也对媒体表示,建议对慈善信托给予一些财政税收的优惠政策。

慈善信托破冰以来,何时落地税收优惠一直是行业议论的焦点,但目前仍未有可依据的政策文件落地。由于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无法享受与公益机构捐赠人同等的税收优惠,行业普遍认为这是限制慈善信托发展的障碍之一。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实践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不能为委托人开出捐赠票据,但为帮助委托人实现所得税税前抵扣税收优惠,往往采取“双受托人”的模式,即与具有开票资格的基金会合作。虽然如此可以技术性地解决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税收优惠问题,但这仍属于是慈善信托税收优惠具体政策缺失情况下的权宜之计。待相应税收优惠制度切实落地后,预想慈善信托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问题上,广东省已先行一步落实。日前,广东省民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以扶贫济困为目的的慈善信托,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特殊优惠政策;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