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 代表联名议案: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重罚!你同意吗?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救援车通行不畅、
应让不让……
这些情形严重影响生命救援。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苏雁牵头,江苏团30名代表联名递交议案,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罚款3000元、记12分。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医科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郑葵阳则建议,“拒让救援车辆”影响严重的,应处以高额罚款、吊销驾照,乃至立案调查处以刑罚。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罚3000元记12分
“应急车道是专门用于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按规定,社会车辆不能随意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但实际上,违法停车或者违法行驶的情况很多,也带来了一些严重后果。”李苏雁告诉记者,近日就有一起车祸救援事件,因应急车道被堵,伤者不幸离世。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是典型的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而目前的交通法规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仅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措施,起不到震慑作用。”李苏雁建议,参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8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的,处3000元罚款。同时,将现在的记6分提高到记12分,即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以罚款3000元、记12分的处罚。其中,对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在罚款加记分的同时,增加拘留15天的处罚。
处罚的同时也要加大查处力度。李苏雁建议,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有应急车道的道路出入口、沿途增加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宣传,提倡让出“生命通道”。除了交警现场查处、电子眼抓拍等处罚方式外,建议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大宣传交通“随手拍”、车载记录仪等群众举报形式。同时,可以在特殊车辆比如消防车、120救护车上安装拍照系统,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可由特殊车辆拍摄,并自动把相关证据上传给交警部门判断、处罚。
“应让不让”造成严重后果的
吊销驾照
针对救援时“应让不让”的情形,郑葵阳同样认为现行处罚力度不够。“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不让行的处罚标准与日常交通违章并没有太大差异。但救援车辆如果因为交通堵塞而影响伤、病员的生命救治,就会造成人财损伤的严重后果。那么,还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处罚就显得不合理了。”他提到,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急救救援法律体系。比如,新加坡规定,不给急救车让道将面临罚款或监禁,重则吊销驾驶执照。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郑葵阳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具体的惩罚性措施,提高“拒让救援车辆”的违法成本。影响严重的,处以高额罚款、吊销驾照,乃至立案调查处以刑罚。同时,制定常态长效管理办法,按照日常管理与统一行动相结合、动态巡逻与定点设卡相结合,切实加强严管重罚。
在畅通救援“绿色通道”的建议上,郑葵阳提出,可以发展智能交通,提升救援车辆出行效率。比如,建立完善智能信号控制系统,对于救援车辆的途经线路、区域,灵活改变交通信号灯,尽可能保证顺畅通行。建立120、110、119、122联动平台,实行“统一接警、分类处置、信息共享”。根据紧急状况的不同,将救援车辆分类分等级保障通行。同时,明确避让原则,并纳入驾考范围。比如,救援车辆鸣笛示意时,社会车辆一致向左侧和中间车道避让,将最右侧车道留给救援车辆通行。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
导致救援来迟
火灾事故扩大
人员伤亡扩大
这样的案例并不鲜见……
【案例1】前方火灾,轿车竟不避让消防车!网友怒了!
2月10日,陕西西安一房屋起火。消防车赶往途中,一轿车以20Km/h速度在前方行驶,消防员多次喊话示意让行,车主不理会还多次点刹!
【案例2】2018年3月27日7时52分,在广州海珠区工业大道南金碧花园二期44栋一住房发生火灾。消防员赶到现场后,却发现小区的消防车通道两边停了车,再加上是上班高峰期,消防车被堵住无法通行。就在这进退两难的时刻,现场的热心群众出动了,大家一起把车抬出了消防车通道。
这里有一组可靠的实验数据
假如消防通道被堵……
假如消防通道畅通……
会有怎样不同的结果呢?
【实验】168米,消防车走了6分钟!眼看着火越烧越大!
实验模拟某小区17号楼2层一间卧室着火,卧室面积20平米,接警后,消防车鸣笛出动,从小区4米宽的消防通道进入,进入小区到被三辆私家车逼停,168米的直线道路,消防车整整行驶了近6分钟,再到消防员铺设水带完毕出水灭火,时间已过去了7分53秒。大火已经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消防通道一路畅通,又会是什么样的情况?答案是36秒!消防员铺设完水带出水灭火,时间也仅仅过去1分44秒。消防员仅用1分半钟就把火灾扑灭了,只有被子过火,损失极小!
▌来源:现代快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