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获批发行公司债不超过75亿元
观点地产网讯:3月13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5亿元的公司债券。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此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次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发布的消息显示,该公司债券品种为小公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承销商/管理人。新湖中宝截至2018年9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336.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56%。
本次债券上市前,新湖中宝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61亿元、58.38亿元和33.22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4.40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新湖中宝在2019年、2020年的待偿还债务规模较大,2019年待偿还金额为195.33亿元,2020年待偿还金额为179.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