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明代表:校外培训日常监管尚属空白,建议加强该行业监管
建议指出,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2018年11月,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对非法社会培训机构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各类校外培训平稳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刘建明以浙江省绍兴市为例,中小学校外培训问题由来已久且涉及面很广,监管工作很难一步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而言,绍兴市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日常监管缺,彻底治理难。绍兴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涉及9个部门,业务管理与行政执法相互分离。部门多头管理造成了监管主体责任不明,沟通协调难度增加,很难形成合力。校外培训工作看似大家都在管,实际监管不到位,日常监管基本缺失。整改进入攻坚期,彻底治理非法违规机构的难度大。
二是评价手段缺,质量监管难。现有社会上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办学过程中涉及的师资队伍、培训课目、收费标准以及线上培训同步管理等内容都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即使具有办学许可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也尚未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科学的培训质量评价管理体系,校外培训质量的好坏评价手段缺,基本处于“广告宣传,家长互传”状态,日常监管尚属空白。
三是市场需求大,家长满意难。现在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都很高,但亲自陪伴教育少。良莠不齐的培训,特别是文化类提前补课、超纲教学,增加了孩子课外负担;部分家长出于焦虑、不理性,盲目报班,再加培训费用一般每年在1-5万,最贵的一期培训要达上万元甚至2万,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且仅11.3%的家长说培训效果很好。
目前,从上到下,加强对中小学校外培训监管的氛围已越来越浓。为此,刘建明建议:
一是加大督查审查,坚持从严治教。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长效监管。要落实政府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加大日常执法力度,防止反弹。要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日常监管责任体系。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定监管主体责任,定监管内容,定管理人员,并实行定期反馈管理情况。要细化分工,以清单认领方式压实责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完善质量评估,加强有效监管。要公开信息。除公开证照外,要规范公开培训师资条件和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内容,接受有关部门与家长的监督。要规范收费、合理收费,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教体等监管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