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铭委员:建议弱化父母为子女竞争性储蓄动机,释放消费需求
针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广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戴铭提交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若干建议》的发言,建议以政策手段弱化父母为子女的竞争性储蓄动机,以释放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扩大养老金覆盖率,逐步完善薪酬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改革,改变老年居民“被供养”的格局;加大对“城镇老年居民消费驱动型”产业部门的扶植力度;加大对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积极推进长期照护险;鼓励大中专学生到养老机构就业等。
戴铭表示,2017年,全国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090万人,占总人口的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58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4%。60周岁以上人口和65周岁以上人口同比增加了0.6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7.17%,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067万人;2025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
“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各方面的发展。” 戴铭认为,一是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重国家经济财政负担,影响我国经济发展。老龄人口保障必须有充分的经济基础和社会资源。“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与社会财富创造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老龄人口的保障需求。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区域,经济发展无法满足老龄人口的赡养需求,很多地方财政出现赤字,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沉重的压力。”
二是人口老龄化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家庭结构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戴铭认为,在老龄社会里,四代家庭的数目将会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将会由1对青年夫妻来供养1个祖辈老人、4个父辈老人和1至2个未成年子女。青年夫妻要承担高额的赡养费用、付出大量的护理时间。然而,“由于子女数量少、就业竞争激烈、跨地域就业等情况,不可避免地导致家庭赡养和扶助老年人的能力显著弱化,甚至孤寡老人、空巢家庭、失独家庭的数量呈现显著增加的趋势,这些都将推动家庭矛盾社会化。”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戴铭提出7点建议。第一,以政策手段弱化父母为子女的竞争性储蓄动机,以释放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中国年老的长辈们为满足成年未婚晚辈购买婚房等刚性消费需求所进行的竞争性储蓄导致消费水平的下降。”戴铭建议,应尽快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首住房保障制度以实现让全体国民住有所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抑制逐年攀升的房价。
第二,要调整养老金制度结构和领取养老金的政策,增加就业和养老资产,以此提高老年人口的消费水平。具体来看,一是扩大养老金覆盖率,逐步完善薪酬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使养老金的财富替代效应得以更充分发挥。二是把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契机,解决因管理体制所造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现象。三是稳步推进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改革,改变老年居民“被供养”的格局,并以此降低劳动年龄人口的养老保险缴费负担,从结构上应对老龄社会的变局。
第三,要引导产业的发展以适应人口老龄化。戴铭建议加大对“城镇老年居民消费驱动型”产业部门的扶植力度,增强这些产业部门的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在税收、贷款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应对未来老年人口的消费需求规模不断扩张带来的挑战。
第四,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产业的发展。戴铭表示,要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同步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标准、评价体系、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保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要调整教育政策,并改变就业结构,以适应人口老龄化。戴铭提出,要注重培养“城镇老年居民消费驱动型”专业人才,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中专学生到养老机构就业。督促各地调整教育规划,提前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减少因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疾病的几率,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第六,要整合修订养老相关法规政策,合力保障老有所养。戴铭建议鼓励、督促各地结合实际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规定,健全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合理设置休假条件,保证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为独生子女在其父母患病住院期间进行陪护提供便利。调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老人人数享受扣除,减轻赡养压力。
第七,要着力解决我国老龄化社会照护问题。“我国社会老龄化最主要问题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护问题。” 戴铭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失能老人的护理补贴,积极推进长期照护险,增加照护机构及员工补贴,为照护自家老人的家属发放补贴,切实解决失能老人就医难以及在养老机构就医时的医保支付问题。鼓励健康老人参与到养老服务志愿者行列,推行“时间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