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岁女孩学骑自行车撞伤89岁老人,律师:家长需担责
3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深圳交警”披露了一起7岁女孩骑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事件。
据“深圳交警”发布的文章,1月30日8时32分许,深圳坪山区一社区的巷道内,7岁杨某骑着一辆自行车社区内的巷道行驶,经过一个路口转弯后与89岁行人赖某容发生碰撞,造成赖某容受伤。
相关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小女孩杨某骑着自行车从画面右侧驶来,经过路口时右转,正巧与行走的老人发生碰撞,小女孩的背后有一人急忙追来。
事发后,深圳交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初步调查,女孩所骑的自行车为一辆黄色的废弃共享单车。当天,她正在学习骑自行车。
上述文章显示,3月10日,交警获知,受伤老人已去世,死因待查。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最终事故责任划分有待于调查取证结束后依程序确定。
“刚学会骑车时,转弯是很难把握的速度控制不好就容易造成事故,更何况骑行者还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深圳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一是为了保证他们的安全,第二是遇到一些紧急情况的时候,他们不能做出相对的应急措施,因此不要放任未满12岁的小孩骑自行车上路。就算年满12周岁可以骑车上路,安全也不能忘,家长们必须对孩子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分析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从实际情况看,不满12周岁的小孩骑儿童自行车、自行车的情况还是很普遍,从法律的执行层面也很难做到完全禁止,问题关键在于家长要做好监护,严格禁止儿童单独上路骑行,如果是学习骑行应到安全场所,并在大人严格看管下。一旦发生事故,无论是伤害到别人,还是伤害到儿童自己,家长都难逃干系。
余超表示,具体到上述事件,老人的死因有待权威部门调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也有待交警部门调查认定,但可以肯定老人被撞伤,小女孩家长有责任,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