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曝光“老赖”有法律依据吗?回应来了:合法!
文|人民日报客户端尚丹 蒋川 余星馨
3月12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在街头的电子屏幕曝光一些老赖信息,是否有法律依据?法院如何处理好执行工作中,曝光和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回应,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依法进行信用惩戒,在法律上有充分依据。
同时,并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只是选择典型的、情节严重的曝光,敦促他们履行义务。公开内容也严格限定在法律范围之内,即使可以公开的信息,法院在公开时也尽可能采取技术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