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雄安新区将实施城镇污染治理等十大治理工程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今年,将统筹白洋淀全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淀内外,构建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大格局。全力推进雄安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督促指导雄安新区全面实施城镇污染治理、农村污染一体化治理、水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旅游餐饮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淀区生态治理修复、入淀河道综合整治、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保护与利用等十大工程。
加快推进农村一体化污染治理,7月底前完成安新县78个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建设,年底前完成雄县32个傍水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淀区生态治理修复,推进入淀河口湿地建设,开展入河入淀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淀区底泥生态清淤试点。全面彻底治理纳污坑塘,加快实施生态修复。加快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设白洋淀水环境监管平台。
大力推进保定市及白洋淀上游流域污染防治,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督促指导保定市及白洋淀上游流域深化城镇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河道综合整治、河流生态修复、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整治等六项任务。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大力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快推进涉水企业入园进区,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启动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沿河1000米范围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机制。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6月底前封堵所有非法入河排污口,保留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推进规范化建设。
创新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立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专家咨询机制和白洋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执法检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白洋淀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入淀河流跨省界、市界、县界断面水质监测体系,建立白洋淀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和扣缴生态补偿金制度,严格考核,及时扣缴,按月通报,按季奖惩。
(原标题:今年,雄安新区将实施这十大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