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有望年内完成
《经济参考报》3月12日刊发题为《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有望年内完成》的报道。文章称,11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我国专利法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2018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利法修正草案,目前全国人大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专利法修改有望今年年内完成。在此次专利法修改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申长雨透露,在第四次专利法修改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对故意侵权者规定了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目前,这项工作整体推进顺利。
申长雨表示,此次专利法的修改,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促进发明创造意义重大。它将对发明者起到激励作用,有利于创新成果的保护,更好地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
另外,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也是接下来的政策重点。申长雨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计划。从2018年开始,五年之内要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八个月压减到四个月以内;要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平均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以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申长雨介绍,一是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审查力量,来提高审查能力和审查水平。二是全面提高审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智能审查系统,借助信息技术来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查业务管理流程,采用短周期精细化管理,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创新审查工作的思路和模式。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年底前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已经压减到六个月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到五个月之内,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去年已经压减10%的基础上,再压减15%以上,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申长雨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