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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田湾核电站第四期工程总合同

世界新闻

2019-03-12 08:02

(观察者网讯)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3月12日报道,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旗下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ASE)的新闻处发布消息指出,中俄签署了建设田湾核电站第四期工程(7、8号机组)总合同。

公告指出:“俄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与中核集团的下属企业3月7日在北京签署了建设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总合同,以及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的技术设计合同。”

中俄2018年6月签署关于俄罗斯参与建设田湾核电站四期工程(7、8号机组)的政府间议定书和框架性合同。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预计将分别于2021年5月和2022年3月开工建设。

根据合同,俄方对电站设计承担总体技术责任,负责核岛设计,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循环管道、主泵、堆芯熔融物捕集器等14项核岛主设备以及部分核岛辅助设备的供货;为俄方设计范围转中方供货的核岛设备以及首炉核燃料提供技术规格书;在中方实施的设备采购、建安、调试过程中提供伴随服务。

中方则负责电站总平面规划、常规岛和BOP设计,按双方合同分工,分阶段牵头或参与仪控、电气、消防、通讯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核岛其余设备及全部常规岛和BOP设备供货,负责电站建安、调试等工作。

参与总合同签署的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SE)是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ROSATOM)下属的骨干企业,负责在政府间协议框架下执行俄罗斯联邦国外核电站建设合同。ASE在设计和建造压水堆核电站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业绩。对于中国市场,该公司可谓十分熟悉,田湾核电1-4号机组均为中国与ASE公司的合作成果。

田湾核电站是中国与俄罗斯迄今为止最大的技术经济合作项目,厂址可规划建设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田湾1至4号机组采用俄罗斯VVER-1000型核电机组,满足国际三代核电安全要求;5、6号机组采用中核集团自主M310+改进机型。8台机组全部建成后,田湾核电站将成为中国首个以VVER机型为技术核心的大型核电能源基地。

去年6月8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国家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人民大会堂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这是迄今为止中俄最大的核能合作项目,合同总金额超200亿元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中俄将在田湾和徐大堡厂址合作建设4台VVER-1200型三代核电机组,双方将在中国示范快堆项目中开展设备供货和技术服务合作。

2018年11月6日,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1.0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