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跨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李秀香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教授)
构建跨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长江经济带各地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断做出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许多严峻挑战。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是缓解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的重要手段,长江经济带应积极构建长江经济带跨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加快制定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或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全面加强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制定沿江开发产业项目负面清单,对长江水资源保护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实行长江上中下游水质交接责任制,实行排污许可证、总量控制制度,规定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跨界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要构建跨界多元化生态补偿制度平台,建立包含不同层级政府的长江经济带府际联席会制度,包括跨界生态补偿约束组织以及编制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规划专门机构,并应签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责任政府间协议。要制定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办法,制定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原则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长江经济带沿江地区森林、湿地、农业、矿产、水资源等生态保护机制。建议沿江城市共同设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基金,进行横向生态补偿。
(光明日报记者李慧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