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叶新华:建议对买卖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治理
《建议》指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事关每个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关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协调多部门力量,采取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加以解决。叶新华建议:
建议单独制订《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法》,整合散落在各部法律中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根据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实际,细化或新增相应条款,特别是对违法者要加大惩处力度,要让法律长上牙齿,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建议公安部门专门组建网络警察队伍,抽调精兵强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雷霆之势严厉打击盗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处罚一批、抓捕一批、审判一批,给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
三是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应用程序超实际所需疯狂搜集、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建议国家明文禁止互联网平台超需要采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并明确其采集和存储的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被盗,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是由国家统一设立每个公民的互联网身份。
这个互联网身份对应的是唯一、特定的公民身份,其身份背后的个人核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号、手机号码、住址、家庭成员等)由具有高度防护的国家机关来存储,需要时经审批权限批准后才能调取,使用后不得存储。公民日常上网、出行、办事、生活只需使用互联网身份,避免公民个人信息的过多被登记、被存储、被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