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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来自外商重镇上海的代表们怎么看?

世界新闻

2019-03-10 21:39

今年全国人代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是一项重要议程。来自外商重镇,上海团代表的声音,自然也成了会场的焦点。

事实上,草案最大的亮点——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最早即来自上海自贸区的实践。

3月10日上午,上海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草案。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代表们纷纷高度评价草案,认为这部法律的制定,正当其时,意义非凡。

“这部法律体现了公开透明平等的原则,生效后我国不再由资本来源界定企业组织形态,实现了国内外企业的并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代表说。

朱建弟非常熟悉外资企业,他公司服务的客户中,两到三成就属于此类,达数千家之多。

“这部法律重申和强调了外资的合法权益,给予外资企业参与境内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权益,既是对外商贡献的肯定,也是给外资吃了一颗定心丸。” 朱建弟说。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虹认为,新的外商投资法将确保我国更高水平的开放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将进一步增强外商对中国市场的信心,有利于我国继续保持最具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目的地。”

陈虹还表示,我国发展步入新时代,深化改革开放尽管会带来新挑战、新问题,但一定也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打开新空间,提供新动能。

“比如我们上汽,会有更多机会跟全球高新科技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推动汽车产业和现代信息技术等深入融合。”陈虹说。

以自己所在的汽车行业为例,陈虹认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有利于国内企业更好应用国际创新资源,加快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在高度肯定草案同时,多位上海团代表也提出,外商投资法作为基础性法律,后续需要及时跟上衔接配套,以使法律更好落地。

“比如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对地方各级政府制定政策的范围和内容,未来需要进一步明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顾军代表说。

上海高院院长刘晓云代表建议,未来外商投资法的实施,要加强与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适用,以及与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的衔接适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则认为,位处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和高地,未来上海实践法律中,如何做好相应的规则和配套,意义就显得非常重大。

“希望上海能提供好的经验和先例。” 王俊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