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代表:民间借贷引发高利贷、暴力催收,建议加大监管力度
徐晓指出,据相关调查,非法融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87%的地区,且跨省案件逐步增多,影响重大,存在案件数量增幅较大、诉讼标的逐年增加、案件调撤率较低的现象。
特别是民间借贷会给一些家庭造成血本无归的悲剧,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给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隐患。
为此,徐晓建议:一、尽快出台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相关法规或政策,畅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消除中小企业对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资金依赖。
二、尽快制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和《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上述两类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操作规程、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
三、尽快完善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规范。对主体进行规范,随着国家逐渐放宽金融领域门槛的步伐,授权更多主体从事营利性贷款活动,同时对法律未授权的主体从事营利性贷款活动的行为仍继续严格禁止;对不同性质民间借贷行为进行分别规范。严格区分营利性商事借贷与其他非营利性借贷,创设不同的交易规则。
相应的,法院对不同类型民间借贷案件亦区分适用不同规则;对借贷利息进行规范。明确区分合法利息、不受法律保护的利息和应予制裁的高利息,对三者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