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攻坚,政协委员关心混改、国资监管和公司治理
2019年是国企改革的攻坚年。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国企改革应聚焦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等方面。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突破口
“2018年,从中央企业看,压减法人数量12829户,压减的比例达到24.6%,这是历史上没有过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中央企业运营的主体。中央企业资产的65%、营业收入的61%、利润总额来源的88%都在上市公司。2018年,央企和地方企业又新增了288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
“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并不是目的,目的是激发活力。”全国政协委员、哈电集团董事长斯泽夫认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运行机制不改革,同样会被淘汰。混改不能“为了混合而混合”,必须进行机制的改革。股权架构并不是决定企业前途的唯一因素。“未来国企改革依然还有很多工作可做,尤其是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任务远没有完成,建立好的运行机制很重要。”斯泽夫说。
——从管企业转为管资本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履行好出资人的职责。”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核心要义就是出资人对所出资本负责,要关注国有资本的布局、运营和收益,至于具体的经营事务,则由企业依法自行履职。
“下一步要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围绕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方案,出台2019年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翁杰明表示,还将不断优化监管方式,除常态化的监管,要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对国资国企进行在线监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的智能化。
全国政协委员徐福顺认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意在实现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实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重点要解决如何建立国资和国企两个层面间的结合点,既不给企业多设置一层级,又能让全民对国有资本的运营保值增值放心,以此推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推动涉及产权制度的深度改革。
——公司治理结构需进一步优化
公司治理方面,目前已有83家中央企业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15035户中央企业所属的二、三级单位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各省国资委也加大了改革力度,省属国资委监管的90%以上国企建立了规范董事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也在进一步推进。
徐福顺认为,应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抓住“契约化”这个关键,解决市场化选择职业经理人和现有经理人员的身份认定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总经理凌文建议,激励国企经营者创造价值。厘清国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关系,制定正向激励改革和创新的考核评价机制,尊重企业发展规律,用更科学的评判方法衡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成败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