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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葛九年再“祸”及管理层 张裕商标权属“迷雾”重重

财经

2019-03-10 12:18

一场跨越近九年的商标权属问题,由张裕最新发布的一则公告重新提及,这场时至今日依然迷雾重重的纠葛,至今仍难以“拨云见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在张裕近期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消息中,张裕连续收到由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警示函等多则公文。也正是这几份公文,让业界重新注意到张裕与母公司张裕集团之间的商标权属问题,以及企业存在的屡未披露母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祸”及管理层

从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可以看到,该局对张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公开的承诺执行情况提出了质疑。山东证监局表示,彼时张裕承诺每年收取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但从2013年到2017年,张裕方面并未严格履行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总经理的周洪江与时任董事会秘书的曲为民,也被山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山东证监局认为,两名高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并会将相关监管措施记录到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当中。而从张裕对外公布的消息当中可以看到,无论是张裕还是周洪江、曲为民两人,均未对山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持有异议。

难理清的商标权属

这场“祸”及管理层的监管处理,与此次山东监管局就张裕的商标、专利权属问题进行核查分不开。而根据核查结果,山东证监局认为,截至 2018 年底,“张裕”等商标权属问题仍未解决;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的商标外,2010年底前由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爱斐堡”系列防御商标等仍未变更注册手续。

而对于2011 年以来,由张裕母公司张裕集团授权张裕使用的注册商标以及专利。对于无偿使用部分,张裕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并且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张裕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张裕使用。据此,山东证监局认为,这已经影响到了上市公司资产的独立性。不仅如此,张裕还未完整披露张裕集团曾经承诺过的,“每年收取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张裕等商标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产品”的具体履行情况。而经过山东证监局调查,张裕在2013年至2017年的定期报告中均未披露。

北京商报记者从张裕方面了解到,目前山东证监局出具的一系列监管措施,并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也会按照行政监管函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划定了2019年4月6日前为时间界限,向上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但当北京商报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目前张裕方面的商标权属解决情况以及此次发函对于接下来企业的策略调整有何影响时,对方并未给予回复。

延续九年的纠葛

事实上,张裕与母公司张裕集团之间的这张商标权属纠葛,已历经了近九年的“长跑”。就在2010年,山东证监局便曾出具过一份要求张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张裕尽快解决“张裕”等商标权属 问题,对于新注册的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约定中的宣传本就模糊,尽管山东证监局已多次发函,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从法律上是很难界作为非上市公司的张裕集团是否出现违规。但需要指出的是,从品牌形象维护上来看,商标权属的模糊,对于投资者信心而言是有着消极影响的,尤其是从张裕此前发布的业绩公告来看,平平的表现很难再承受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此前张裕在回答投资者问时也曾就商标问题作出过回应,表示企业多年来一直在努力解决商标归属问题。张裕集团也已无常转让了多个商标给张裕,并且从2014年开始,新商标注册也主要以张裕的名义进行并持有。

北京商报记者 薛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