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每个市州建好一所工读学校
《建议》称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十分重视,专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法律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家长和学校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要送到政府依法办的工读学校或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和教育,这非常有必要。但是据了解,我国目前的工读学校较少,甚至有的是挂靠在特殊学校里面。即便是建成的工读学校生源也不多,办学成效不很明显。
廖仁旺在《建议》中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会来关心,要由政府组织领导,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监管体系。廖仁旺建议:
一是政府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督促每个市州建好一所工读学校,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的不满十四周岁而家长无力管教的未成年人,要依法强制性送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二是为了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严格教育和不良行为矫治达到比较好的效果,由政法委主管工读学校,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加强法治和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适当进行劳动和体能训练,对于文化课程的教学可以由教育部门派出专职教师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