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终难逃,醉驾司机入监牢
点击播放按钮,边听边看吧
案情回顾
2018年3月2日23时许,兴和大队—蒙冀界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小车驾驶轨迹可疑,随即对该车辆展开拦截。拦截成功后,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但驾驶员摇下车窗后,从车内飘出一股浓重酒气,且驾驶员神志不清,有明显饮酒情形,民警随即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通过检测,该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为234.4mg/100ml,属醉酒驾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进展
2018年3月9日,该被告人因患有胰腺炎等严重疾病被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19年1月15日,兴和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樊某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二千元。
由于犯罪分子樊某患有严重疾病,兴和县人民法院请求高速一支队兴和大队民警协助执行判决。2019年3月7日上午,高速一支队兴和大队民警带领樊某前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后,将其送入兴和县看守所并与兴和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配合办理相关入所手续。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在京召开期间,根据上级指令,兴和大队—蒙冀界检查站于2月26日正式启动“全国两会”安保一级勤务。勤务期间,针对进京人员、车辆、物品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同时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发挥环京护城河、过滤网的重要作用,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同时,为切实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兴和大队—蒙冀界检查站积极开展查处酒驾、醉驾常态化专项行动,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一句话——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编辑:陈昭敏
审核:闫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