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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立法是否今年制定完成?国税总局局长王军:稳步推进

财经

2019-03-08 18:50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对于“房地产税法”,此次报告中明确提及落实制定房地产税法等立法调研、起草,确保如期完成。

如期完成怎么理解?

栗战书表示,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不过对于房地产立法在今年制定完成的说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并未给出肯定的回答。据上海证券报报道,3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对于房地产立法是否将在今年制定完成?王军表示,“稳步推进。”

今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对2019年房地产方面的工作部署,提及“稳步推进房地产立法”。

这也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三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2018年9月7日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11部税法同时亮相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拟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相同,都是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明确,按照立法法的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一般也要先经常委会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再由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距离正式出台还有距离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经济所所长贾康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按照工作安排,房地产税已提上立法日程,但是何时启动审议还要等待官方公布。只有等人大一审之后,房产税草案才会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程雪阳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常规的是两个月开一次会。法案审议来说一般要审三次。三次审议结束后,如果通过,就可交付表决。一审后,草案可公布征求社会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王业强指出,房地产税开征有很多门槛,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立法程序问题。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之前还需要经过法律草案的完善、重要问题的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

其次,就是相应技术层面的配套改革。从硬件技术层面看,自然资源部已于2018年6月份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体系正式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王业强认为,目前市场上除了商品房外还有大量房改房、福利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等,未来都需要统一界定;二是对房地产相关税种也需进行统一梳理。

王业强表示,房地产立法工作极有可能会提交今年的人大常委会讨论。但是,立法通过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也不是在某个时间全国一起征收,何时开征会授权地方政府自己决定,各个地方可以差别化,房地产市场压力比较大的一线城市则有可能率先启动。

今年1月21日,国是直通车发布《房地产税要来了?专家预计法案今年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章,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2019年税收立法的工作任务依然很重,或将有多个重要的税种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不排除有房地产税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