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房屋交易诉讼牵连,左晖被“限制消费”
3月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限制消费令显示,链家房产董事长左晖,及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限制令显示,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是因2019年1月7日立案申请人执行链家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链家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文件做出的限制措施。
天眼查显示,导致左晖及北京链家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的,是一起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文书显示,2017年6月,原告郭某对西安真爱服务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真爱公司)及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就郭某于当年早些时间,通过链家网上发布信息,看到的位于北京东城一处在真爱公司名下的房产。双方约定在当年5月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真爱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导致过户手续无法实现。经多次催促无效后,原告郭某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显示,原告方胜诉,法院要求在判决日期2018年11月20日生效后7日内,原告向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被告西安真爱公司、北京链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和《补充协议》,并在7日内协助完成原告的买卖过户手续。
不过从被纳入消费限制令的情况来看,这一判决最终并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执行。
链家在文书中称,带原告前去看房时,真爱公司代理人董某一直负责与之交接,并在购买环节中,链家经纪人曾接受过原告50万元定金保管,并随后由经纪人转帐支付给董某。但真爱公司否认曾对董某有委托代理行为。
链家随后对此事做出回应,表示买卖双方因合同纠纷暂停交易,卖方(即真爱公司)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未执行法院决议,因此原告向北京东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链家是此单交易的居间服务方,因判决判项列明链家需要协助办理过户,因此链家也在本案中被列为被执行人。此案和左晖先生没有实质关系,目前正向法院进行沟通。
获悉自己被列入限制消费令后。左晖在朋友圈中调侃称,A卖B房子,B反悔,A告了B,法院支持A,B不执行,A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我被限制不能给老婆买好看的花。
法院消费令显示,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天眼查显示,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及的被执行信息有5条,除上述这条外,立案时间在2019年之后的信息还有2条,法律诉讼4540条。左晖作为主体的被执行信息则有6条,周边风险达到575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