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审理“下药诈赌”涉黑案 37名被告人骗取上百万
杭州3月7日电(郭其钰 陈怡宁)记者7日从杭州下城法院获悉,该院审理的两起涉恶犯罪案件中,以被告人谢某、吕某等为首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共37人通过“下迷药诈赌”的方式,在杭州、绍兴、金华等地共骗取上百万元。
据悉,2018年4月至6月,杭州公安陆续接到多起报案称在KTV、浴场等地被人以诈赌方式骗走大额钱财。经警方深入调查,该事件系两个犯罪集团通过设“鸿门宴”下药诈赌为被害人“私人定制”的骗局。
庭审现场。 下城法院 摄
作案前,被告人会有预谋地挑选作案对象,通常是拆迁户、个体经营户等经济条件较好的个人,根据他们的喜好来安排饭局,以老乡聚会、谈工作、介绍对象、买房等理由吸引被害人,饭后将其带至事先踩好点的KTV、棋牌室、浴场等娱乐场所,再伺机下“赌博药”(一种新型毒品),待被害人药性发作之际,便邀请被害人一起赌博,同时使用微型摄像机等作弊工具或藏牌换牌等作弊手段,在赌局中进行诈骗。被告人甚至趁被害人失去意识时,用指纹解锁被害人手机,直接进行转账。
在整个作案过程中,犯罪集团内部成员分工明确,有的负责物色和介绍被害人,有的负责采购迷药和作弊设备,有的负责安排作案地点和事先踩点,有的负责开赌局“坐庄”,有的负责扮演赌局中的“托儿”,所有诈骗所得均事后分赃。
被告人等待庭审。 下城法院 摄
公诉机关认为,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下迷药、“出老千”诈赌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某、徐某乙、林某、陈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下药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诈骗罪数罪并罚。
据悉,该两案将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