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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财经

2019-03-07 16:05

央视新闻客户端3月7日消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引导中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修订印发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考核多角度构建年度与任期相结合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涵盖效益效率、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国际化经营、保障任务、风险管控、节能环保等方面指标,特别是在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下,突出科技创新考核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

二是突出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经营业绩考核权重,确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实施分类考核。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改革目标和发展战略,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可以“一企一策”确定。

三是突出世界一流对标考核强化国际对标行业对标在指标设置、目标设定、考核计分和结果评级的应用。明确对具备条件的企业,运用国际对标行业对标,确定短板指标纳入考核。规定A级企业根据经营业绩考核得分,结合企业国际对标行业对标情况综合确定,数量从严控制。

四是突出正向激励考核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适当提高A级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挂钩系数。对经营业绩优秀以及在科技创新、国际化经营、节能环保、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予以任期考核通报表扬。鼓励探索创新,企业因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等,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在考核上不做负向评价。

为确保《考核办法》顺利实施,国资委将配套出台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经济增加值考核、任期激励实施方案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加分细则等相关文件。

(原题为: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