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宁泽涛退役了,那场代言风波该让中国体育“人性化”
6日15时,宁泽涛在个人微博宣布退役。而3月6日,正是宁泽涛26岁的生日。
围绕在宁泽涛身边的,有太多的闪光点和争议。尤其是他和游泳中心的代言之争,更是制造了一场关于“利益”的大讨论。
可以说,宁泽涛事件折射出了中国体育管理制度和明星运动员开发自身价值的冲突。
宁泽涛宣布退役。从2016年里约奥运前的停训风波,到那年11月的纪录片《转折点》,一切的关键词可以总结为:
代言竞品乳业品牌、勒令搬出公寓、饭卡被消磁、训练没有教练……
从2015年喀山世锦赛百米夺冠后,超高人气提升了宁泽涛的商业价值,他为各路商家所追逐,频繁参加各类商业活动。
据一位游泳队内部人士表示,当年邀约宁泽涛的广告策划案足有厚厚一叠,有的甚至用精美的铜版纸打印,商家就想邀他代言。
这样的安排和追逐,引起了游泳中心的不满。
喀山夺金,宁泽涛一时风头无二。彻底激化双方矛盾的是:宁泽涛在没有请示游泳中心相关领导的情况下,私自与国家游泳队官方合作伙伴蒙牛的竞争对手签约,触犯了中国游泳队、游泳中心以及赞助商的利益。
而当宁泽涛面对镜头倾诉这一系列委屈时,还有当时央视游泳专项记者刘京京的一席话:
“在宁泽涛无缘100米自由泳决赛的报道中,我却没能说出我知道的内情,而这些内情完全能解释宁泽涛为什么会无缘奥运会的领奖台,让观众们明白,运动员的艰辛和弱势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刘京京还表示,宁泽涛两次阻止她说出“真相”。
宁泽涛被粉丝包围。对于事件中的种种暗流和传闻,在宁泽涛退役的日子无需翻出,但借用《中国青年报》的曾经的一段评论,能够为事件总体定论:
宁泽涛与国家队的矛盾激化,与他成名之后不理性、不成熟的行为固然有很大关系。但作为运动员,宁泽涛与国家队不是“卖身”的关系,他不是哪个机构的私产,他也有作为运动员的个人利益。
的确,宁泽涛当初选择了游泳,选择当军人,对于游泳事业而言,他有必要对培养他的组织和队伍负责,无论是成绩还是商业。
正如体育界元老魏纪中所言:“商家们应该知道体育赞助和广告大多数是有排他性。明知如此还要走边缘,让运动员做隐性广告或挖墙脚。我们在批评教育运动员的同时,对那些相关的违反法律和道德的人也应批评教育。”
而游泳中心那份2011年下发的《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也并非无可指摘,其中的条款如今看来同样也存在不合理性。作为运动队的管理者们,更应该反思:
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理?是否与时俱进?为什么小队员刚进队时可以接受遵守关于商业代言的协议,明星运动员却在成名后不愿遵守同样的规章制度?
如果单独设置明星运动员商业代言协议,怎样才能够皆大欢喜?怎样才能让更多的明星愿意留下来,为国效力?
祝愿宁泽涛未来,一切都好。为国争光不仅仅需要靠运动员的觉悟,也不是站上领奖台那几分钟的事情,而是需要细水长流的引导,需要有能够激励人的奖励机制和科学合理人性化的规章制度。
就这点来说,刘国梁也曾谈到过宁泽涛事件,他的话应该是未来中国体育的方向。
“不管是他出名,还是他挣钱,还是他体现自己的价值,只要是对他好的,OK,不违反原则,我都支持他们。因为我太了解运动员的不容易,我经历过这些,我知道他们在高峰期能坚持多久,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得到。”
“我们一定要保护他,甚至帮他去争取,这样他才有更多的动力,他才继续想奋斗,双方的感情才会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