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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山反杀案”到赵宇案,重大敏感案件也是普法良机

观点

2019-03-07 15:20


“江苏经济发达,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并不是世外桃源。”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65件,同比上升34.3%,“昆山反杀案”也引起外界关注。刘华说,重大敏感案件要向普通民众释法说理,把事实法律、问题道理摆出来,把案件可能引发的风险、影响和危害讲清楚,自然会取得共识和支持。


也确实,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不管集资诈骗还是其他刑事案件,都侵犯了民众权益。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不仅是惩罚犯罪行为,也是对民众权益的维护。


民众利益、民众意愿和法律规定、办案要求本质上是统一的。依法办案,民众自然能看得见、感受得到。从于欢案、昆山反杀案到赵宇案,民众对最终处理结果的支持就能看得出来。


不仅如此,对普通民众而言,对重大敏感案件的释法说理,也是普法良机。


“纸上觉来终觉浅”,加上法律条款的抽象性、枯燥性,仅仅进行法律条文宣传、宣讲既缺乏关注,效果也可能不尽如人意。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法律也只有在实践中才会变得鲜活起来。因为民众都有的同情心、同理心,一些各地都可能发生的社会案件往往能自发带来“大流量”。


▲赵宇到晋安区检察院拿到了不起诉决定书。图/新京报网


同时,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具体案例、具体情节中得以充分展开、多层面解读,也更加能够让人产生真切的感受和理解,并引发深入思考。具体案件和具体案情,根本就是对法律进行确当理解的不可缺少条件。这也是很多国家的法学教育都采取案例教学法,而不是干巴巴地照本宣科的原因。


人们对事件的关心,以及法律与具体案例的紧密关系决定着,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是最有效的普法良机。且案件越重大、公众的关注度越高,普法的效果也越好。


所以,对于全民关注的案件,办案机关不能当作一场舆论危机,以“灭火”为第一要务,而是要抓住这些时机,善用和充分利用这些时机进行“普法”。


这要求办案部门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不仅要程序性地通报办案结果,也能像刘华检察长说的这样,进行释法说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求得公众对案件处理的理解、认可。这比一次次普及法律条款,来得更有效率。


□吴元中(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