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安全工作的“牛鼻子”
安全管理是军队建设经常性、综合性的基础工作,其经常性、综合性、基础性属性,决定着其有规律可循、有共性可寻,这种规律和共性就是安全工作的“牛鼻子”。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评估、安全职责和安全问责就是安全工作的“牛鼻子”,牵住它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要害,把握住了安全工作的根本。
抓安全评估是前提。《安全条例》要求各级在组织重大活动、执行危险性任务前,必须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这是因为军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大都与处理突发事件、应对各种灾难灾害有关,具有高度的动态性和风险性,通过科学分析研判,预测重大活动和任务中的危险有多少、风险程度有多高、安全概率有多大,进而研究采取规避、降低和控制风险的措施办法,就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然而,从实践来看,一些单位对事前安全评估工作,讲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无论做什么事,安全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把握和运用好军队风险评估和管理规律,从多层次、多角度、多环节去研究应对风险举措,始终做到脑中有数、心里有底,才能使隐患消于未萌,事故止于未发。特别是对诸如新装备列装、新训法上马、新战法实施等科技含量高、风险级别大的活动任务,依靠科学分析洞察,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就能增强风险预测的可靠性,进而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几率。
落实安全职责是根本。《安全条例》赋予了部队各级各类人员抓安全工作的职责,一个单位只有大家尽职尽责才能确保整体安全。安全工作通常依靠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训练、安全建设,来强化官兵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构建安防体系。只有广大官兵把所学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转化成为做好安全工作的能力素质,结合运用到具体工作实践,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切实增强安全系数。
“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剖析部队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从根子上讲,无不与一些单位和人员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有关。有的只会当“扩音器”“留声机”,抓安全工作仅停留在“喊”的层面,空泛的表态多,实际的动作少;有的只会当“二传手”,对上级指示精神、部署要求传达了、转发了、安排了,本级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职责就算尽到了;有的只会当“复印机”,抓安全工作满足“依葫芦画瓢”,教条式地抓落实,摸不清我情,结合不了实际。安全工作说到底是一项非常实在、非常具体的工作,对于安全教育怎么搞、安全技能怎么训,以及上级的普遍性指导如何在本单位量化、具体化,必须依靠广大官兵实实在在地做、老老实实地抓,其成效绝不在于空喊口号、空耗时间、空转工作。“安全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各级各类人员只有扎实履行条令条例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人人成为安全管理第一线的前哨和尖兵,群策群力,群管群教,群防群治,才能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
抓安全问责是保障。《安全条例》明确了对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办法,目的在于严明纪律,教育责任者和部队,强化各级各类人员履职尽责意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建立安全工作问责机制,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方法,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促使安全职责落实,是确保部队安全的保障。
然而,在安全工作问责过程中,推责卸责和不尽责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只怕出大事,对一般的违规违纪问题见怪不怪,只要上级关注不上、责任追究不到自己身上,就“你好我好过去拉倒”,对问题既不查处问责,也不整治纠改;有的在事故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后,避重就轻,一味避责卸责,大情小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围绕着自身承担的责任怎么变小、问责怎么变轻,千方百计查找主观以外的原因、除人之外的物和环境的因素。治军得之于严、失之于宽,有错不纠,难免百弊丛生。坚持权责统一,严把执纪问责的尺子,对部队安全管理中发生的一般违规违纪问题,依据制度规定给予积极的矫正、纠治,对责任人给予恰当的责任追究,把住的是事故、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源头,最终避免的是更大责任的承担。对因懒政庸政怠政和失职失责渎职,导致发生责任事故和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查处,惩戒当事人、警示多数人,维护的是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在更大程度地巩固安全工作防线。
(作者系甘肃省庆城县人武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