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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等被罚200万

财经

2019-03-06 14:21

3月6日,北京银保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贷款转存定期存款并续作存单质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及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合计200万元罚款。

与上述违规事项关联的3名相关责任人也一同被罚。对李晓萌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王兆熙给予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刘晋民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原北京银监局网站2017年3月、7月先后发布的任职资格批复文件,核准李晓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刘晋民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在北京银保监局同日披露的罚单中,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下辖的大连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因个别贷款及同业投资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除此之外,还有两家银行也因贷款业务违规被罚。其中,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南京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两家银行均被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款80万元。

自3月份以来,已有多家银保监局开出银行业巨额罚单。3月1日,天津银保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天津银行因12项违规,合计被罚660万元。

违规案由来看,天津银行多涉及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违规,包括未按业务实质准确计量风险、计提资本与拨备;未严格落实同业业务专营改革要求;为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项目提供授信;违规开展土地储备融资业务;授信资金违规向企业增资扩股;同业业务违规接受政府确认函;同业授信资金回流购买本行理财;自营业务与代客业务未严格分离;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同业理财产品误导销售;同业理财产品投向未持续披露;与未在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内的客户开展业务。

近段时间以来,银保监会持续严打各类违规乱象。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肖远企在2月28日召开的的银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在治理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方面,初步统计,两年来违法违规、层层嵌套的业务规模共缩减约12万亿元,这些业务主要来自三大领域:一是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的业务;二是助长脱实向虚,拉长融资链条,资金空转的业务,三是风险隐蔽、交织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