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麻旅游业兴起 加专家警告监管阻碍行业发展
(观察者网讯)随着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大麻旅游公司正在加拿大的主要城市悄然兴起,人们可以通过参加旅行团参观大麻种植基地,并尝试和购买大麻产品。但加拿大专家警告称,由于大麻法案的一些限制,已经阻碍了对旅游公司在大麻旅游业服务上的探索,影响商业和经济的增长。
据《星岛日报》3月5日报道称,多伦多就有一家尝试经营大麻旅游的公司,正在为来自加拿大或国外达到法定年龄的游客,提供个性化的大麻旅游。其中如乘坐加长豪华轿车、制作大麻寿司和卷烟课程,以及大麻瑜伽等。不过由于安大略省的大麻店开设进度较慢,在该地区,这种旅游的运营模式暂时是基于自带大麻。
该公司负责人抱怨称,最初的商业计划是让游客在参与活动之前,先到零售店购买大麻。但由于安大略省的零售店开放进度比较慢,导致公司业务也进展缓慢。截至目前,该公司在该地区只组建了十个团左右。
该负责人还指出,公司做市场营销时对一些监管范围不甚了解,担心会在推广上误入一些灰色地带。
对此,加拿大著名大麻律师特瑞娜·费舍尔(Trina Fraser)表示,加拿大的《大麻法》中有关营销的部分是以《烟草法案》为蓝本的,很多地方处于灰色地带。其中,阻碍大麻旅游业的主要问题是营销限制,如通过网络在线销售大麻。按照大麻法案规定,在未设置年龄限制的网站和社交媒体上,禁止任何形式的大麻促销,违反者会受到高额罚款(目前暂未有人因此被罚),此举意在保护加拿大的未成年人。
费舍尔警告称,这些为保护未成年人设置的限定,已经阻碍了加拿大商业和经济的增长。但加拿大营销协会大麻组主席瑞克·莫斯克尼(Rick Moscone)则对此持有乐观态度,他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加拿大对大麻限制会变得更加宽松。
最后,观察者网需要指出,虽然加拿大已经实施“大麻合法化”政策,但大麻目前仍是联合国禁毒公约规定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吸食大麻仍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如果在加拿大登机回国前吸食了大麻,即使没有携带,下飞机时如被查出吸毒,等同于在国内吸毒,根据不同情况,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戒毒条例》。
如果携带、行李夹带大麻入境时被中国海关查获,无论数量多少,都不属于“非法持有”,而是“走私”行为,属刑事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