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管树森被开除党籍
经查,管树森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将检举材料泄露给被举报人并私自销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对涉及群众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行政执法工作;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管树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全无,在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将开发区建设作为与企业主、商人利益交换的筹码,在生活中腐化堕落、甘于被“围猎”,党的“六大纪律”项项违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管树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长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