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庭委员建议:儿童食品包装应像香烟一样标注含糖量及警示语
他调研发现,目前在我国,除三周岁以下婴幼儿必需食品外,尚无有关“儿童食品”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相关厂商迎合儿童特有口味及心理,且在无任何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各类蔗糖、果糖等添加剂,便成为了儿童食品,特别是零食类商品长期以来的“当家主角”。
他建议,对《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的成分或配料表进一步细化,呼吁参照香烟包装盒标注警示语的做法,在含糖量高的儿童食品中标明“过度摄入糖分有害健康”字样,同时呼吁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含糖量做出约束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