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税务清查来了,从20万开始!2019年起,严查个人账户!
提醒:2019年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
宋某虚开用于抵扣专用发票案(〔2014〕玉刑初字第95号)。玉门市豪强农作物秸秆再利用生炭公司虚构与河南汝南县众鑫煤炭等公司之间炭末交易,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34份,并按虚开票面金额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为逃避虚开增值税发票所产生的票面销项税款,在无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先后冒用玉门镇、花海镇村民陈xx等10人的身份信息,虚构发生玉米秸秆买卖交易的事实,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共计211份,发票金额16523718.3元,抵扣进项税款2148083.38元。
分析:豪强公司之所以能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因为自行虚开了农产品收购凭证作为进项抵扣,进而形成虚开链条。在增值税抵扣链起始端,除了农产品收购发票外,还有海关进口缴款书、接受境外应税服务的企业虚开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
2019年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1.虚开发票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高收入个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2019年新个税法正式实施,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中国没有业态不在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