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正当其时
杨维立
“不少网络游戏是以刺激、暴力、色情等为主要内容,游戏的不良内容正在潜移默化地‘涵化’和‘同化’青少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将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提请规范网络游戏管理及尽快立法的议案》。赵皖平建议,尽快开展相关立法调查和研究,尽快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出台专门法律,尽快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实施。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网游带来的文化内涵缺失、用户权益保护不力、青少年网络沉迷等问题日益突出。赵皖平表示,在中国3亿多青少年中,掉入网络陷阱的不计其数,大量农村孩子更是痴迷其中。在网游创造的虚拟世界里,孩子们可以结婚、恋爱,甚至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一切行为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网络游戏可能导致精神疾病,对精神、身体、社会都造成巨大危害,与毒品如出一辙,甚至毒性远大于毒品。”统计表明,70%以上的青少年犯罪都与“网瘾”有关。2015年,安徽省合肥市两名少年因沉迷网络游戏,以“练胆”“刺激”为由,行凶杀人焚尸案件,曾引发舆论轩然大波,教训十分深刻。
网络游戏市场之所以出现乱象,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现行法律法规对网游的规制不严不细,无疑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严格规范网络游戏的意见》,立法存在空白。正如赵皖平代表所言,一个“暂行”一个“意见”很难管控住网络游戏的泛滥。
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需要职能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管理和全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并建立常态长效机制。去年底,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对首批20款存在道德风险的网络游戏进行了评议。经对评议结果进行认真研究,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对11款游戏责成相关出版运营单位认真修改,消除道德风险;对9款游戏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网络游戏道德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高校、专业机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研究网络游戏和青少年问题的专家、学者组成。这是一个可喜的信号,而立法明确“道德委”的权利、义务,评议程序,乃至职能部门、行业、公益机构的权责、规程无疑是必要的保障。
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需要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目前,网络游戏分级机制已经成为国际经验和管理游戏产业的惯例。如北美推行游戏分级系统、德国有娱乐软件自我监控系统、日本政府也勒令游戏公司加强监控。这些国家都是通过游戏分级来界定游戏的人群定位,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同时也为厂商开发游戏界定了标准和规则。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于欣伟呼吁,加快建立网游分级机制刻不容缓。然而,对网游进行分级,严格实施准入制,将适合孩子们的网游和适合年轻人的网游区分开来,同样离不开法律的规制。
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不仅是保护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的切实需要,其实也有利于促进网络游戏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最终对网络游戏用户和网络平台、游戏开发者都有利。事实表明,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出台专门法律非常重要,也十分必要。网络游戏只有套上法律笼头,才能兴利除弊,发展得更稳、更快、更好,达致网络游戏用户、网络平台、游戏开发者和社会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