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青被指抄袭,一句道歉为何这么难
克里斯蒂安·西尔万1986年作品。
西尔万1985年作品。
【娱情分析】
前情回顾
最近几天,一起抄袭事件的发生,彻底搅动了整个文艺圈,也引发了社会的极大热议。抄袭者为我国当代著名艺术家叶永青。可以说叶是我国当代艺术圈的一名老将了,为人师表几十年,不仅是四川美术学院的教授,还有着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影响力,为我国“西南艺术群体”乃至整个当代艺术界的代表性人物。但此次却遭到了比利时画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Chiristian Silvain)的明确指控,称其画作为抄袭。当事人明确表示,叶永青抄袭了他于上世纪80年代创作的作品,“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
此事件已登上比利时各大媒体,并引起了当地的广泛争议,均认为这样的抄袭行为难以置信。再加上叶本人的作品也经常会在欧美、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家知名拍卖行上拍,所以此事件一经曝光,也迅速被世界各地所关注。
学术圈和批评家“失声”让公众失望
对于叶永青作品的定性,舆论众说纷纭。一方面,有的人对叶的艺术抄袭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指责和批评,有的人则试图为其进行开脱与辩护。但对于真正熟悉、了解当代艺术的明眼人来说,叶永青的创作确实属于抄袭行为,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而非一些媒体或评论家所讲的,所谓“有意识的模仿”,或是以当代艺术常用的“借鉴”“挪用”“移植”等概念和说辞,来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另一方面,时至今日,叶永青本人并没有出面对此事件发表自己过多的态度和意见,仍没有给公众一个相对及时、真诚、合理的态度和解释。外界唯一看到的消息是,《南方都市报》记者曾第一时间联系到叶永青,叶也仅仅回复称“我们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联系。这是对我影响至深的一位艺术家”,而别无他言。可即便再如何“影响至深”,也断然不能成为涉嫌抄袭的理由和借口!当事人的回应,显然有些含糊其辞、避重就轻了,也并没有撇清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联系,如此轻率、敷衍的回应,公众显然是不买账的,也无法接受和原谅。我想这也是近几天来此事件不断发酵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对于此次叶永青抄袭事件,稍微用心就会发现,目前大概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反应,即公众对其艺术抄袭行为表现出了极大的愤慨和批判,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而学术圈,尤其是批评家群体,却至今也罕见有真正批评的声音发出,基本是一片沉默,尤其是以前对其有过溢美之词的评论家们,此刻更是一言不发。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非常奇怪且可怕的现象,从中也多少能够看出,当代艺术领域究竟存在着怎样一种不健康的价值观,以及多么灰色的关系纽带、利益链条,以至于批评家们在面对社会问题时,竟选择集体性失语,连最起码的职业操守、基本的社会责任感都惘然不顾,这也是非常令人失望、可悲的地方。
作为真正的批评家,这个时候观点一定要鲜明,而不应该选择沉默,或在中间“和稀泥”,墙头草两边倒,充做“和事佬”,既想亮明所谓批评家的姿态,又不想得罪当事人,这种看似客观公正的“太极式”评论,不仅会丧失掉批评家应有的立场,也将导致批评的无力,甚至无效。需要清楚的是,抄袭就是抄袭,偷了就是偷了,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没什么可狡辩、袒护的,一定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另外,大众批评叶永青抄袭,也并非如一些人所说的在否定中国当代艺术,一码归一码,有些评论家显然是杞人忧天了,当然也不排除是在间接维护既得关系、利益等的嫌疑。
艺术家要兼具自律和原创性
无论从专业角度分析,还是其中一方的明确指控,另一方闪烁其词,抄袭行为肯定是现实存在的。既然如此,作为被指抄袭一方,为什么就不能坦诚认错、道歉呢?
所以这里其实涉及艺术家做人的原则、从艺底线等问题。直言不讳地讲,当代艺术在中国发展几十年,抄袭行为可以说一直都存在,公众对此也似乎早已麻木、见怪不怪了。其实不止公众,就连所谓的专业圈,尤其是学术圈、批评家群体,对此也似乎早已无动于衷,也不愿多提及。很多时候他们对抄袭行为竟给予了极大宽容和谅解,甚至会为其袒护、“洗白”,这也是令人不可思议,难以理解的地方。
难怪有人开玩笑说,指不定抄袭者还会为自己的名字上了热搜,成了“流量担当”偷着乐呢。在传播领域,当代艺术圈的确存在如此的想法和行为,他们一心想出名、出大名、大出名,而往往不择手段,不考虑对社会的影响。当然希望此想法和行为不会发生在叶永青教授身上。
总之,以上因素如今都在极大纵容着抄袭者胆大妄为的做派。从这样的事实看,中国的当代艺术家们,的确应该从根本上,从做人与从艺的原则和底线上,重新审视和检讨一下当代艺术在发展过程中究竟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更好地予以解决和改正。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对叶永青抄袭事件的曝光、热议,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会给抄袭者,给整个当代艺术圈一次必要的提示和警醒,即作为当代艺术家,不仅要真实、本分,坚守道德良知与艺术自律,还要具有原创力和原创精神。须知,无论对当代艺术,还是传统艺术而言,抄袭都是可耻的,也终究不会被看好,甚至会被臭骂、唾弃,唯有真正具有原创性的精品佳作,才会真正赢得大众的喜爱,赢得学术的尊重,赢得艺术史的垂青和铭记。
所以一定不能再心存侥幸,抑或试图继续通过抄袭、剽窃等坐享其成的方式欺世盗名,否则终究会自食其果。在今天这样信息发达的时代,很多见不得光的想法和行为,都将会暴露于众,都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过是时间早晚问题罢了。
抄袭“零容忍”,净化创作环境
通过此事件,当代艺术圈也应该有一次大的调整和转变,不允许再有浑水摸鱼、欺骗公众等事情发生,要积极做好自身行业规范与创作环境的净化。当然在此方面,无论是艺术家本人,还是批评家、媒体、大众,都要合力参与其中,共同促进当代艺术圈的蜕变和升级。
同时对于当代艺术市场而言,也需要深刻反省。叶永青的抄袭作品之所以能够持续被看好,并获得大卖,而且价格不菲,与一直以来不正常的艺术品市场不无关系,其中的确存在很多问题。盲目追捧、恶意炒作等行为倘若不能得到有效打击和管制,最终受伤害的必然是市场本身。而对于真正的收藏来说,应该在充分认识艺术家人品修养,以及创作水准的综合前提下,再慎重介入,而非有钱就可以任性,甚至胡来。
我国内地法律对文艺创作侵权行为至今也并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处罚的力度也相对较轻,这也便使得抄袭者更加有恃无恐。但同样对于抄袭行为,不管是国外,还是我国香港地区,都有着严格的处理态度和方式。据相关专业人士透露,叶永青本身是大学教授,此类明显的抄袭,在香港极有可能会被开除公职,而且以后所有的院校都不会再接受他。如果情况严重,还要进监狱,属于重罪,会按盗窃知识产权罪论处。所以,如果在内地也能够有类似严厉的法律法规和执行力度,很大程度上是完全可以减少,甚至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发生的。
另外,作为叶的“东家”,其工作单位——四川美术学院,至今没有对外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没有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说法。所以这也成了让大家无法接受和谅解的另一重要原因。同时也难免进一步增加和激化公众对当代艺术圈,以及相关单位与部门是否真的存在某种利益上的关联或庇护等问题的更大质疑和责问。
艺术创作上的抄袭,理应要有“零容忍”的姿态,绝不能姑息纵容、任其发展,否则只会导致原创力越来越萎缩,抄袭行为越来越猖獗,最终受害的不仅是原创者本人,还会殃及整个社会。
当被抄袭者已经进行明确指控的时候,当众多专家对抄袭行为已经确认无疑的时候,当自己对外回应也已经闪烁其词的时候,道歉真就那么难吗?我想,当前大众最期待看到的,也是很关键性的一步,也许就是叶本人的一句迟到但仍真诚的道歉,以及叶的“东家”——四川美术学院的一份迟到但仍认真严肃的声明。
□王进玉(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