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适时建立跨长三角的法院和检察院
在谈到司法部门如何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保驾护航时,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建议,适时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现跨省际特殊案件的管辖。
她表示,实践当中,有许多跨行政区划的特殊案件,比如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有时候不仅涉及到刑事问题,也涉及到民事纠纷。
她认为,此类案件审理实践中,可能会存在地方保护等因素影响审判独立、检查独立的情况,且存在取证审理、效力和专业能力等多方面困难。
“不同的法院、检察院,尤其是基层法院、检察院,或多或少存在专业化程度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她说。
她建议,随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推进,适时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现跨省际特殊案件的管辖,这需要全国人大常委来加以授权。
第二,在长三角区域建立特殊案件集中办理机制,形成完整的诉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