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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将财产赠与给子女,该怎么办

看中国

2019-03-02 22:23

老赖将财产赠与给子女,该怎么办

当下老赖可谓人人厌之。很多老赖都懂得转移财产,如转移给自己的子女、父母、朋友或者其他值得信任的人,而且都那么干了,大有挑战强制执行的意思。

很不幸,李明就遇到这么一个老赖。五年前,李明的朋友王鹏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而向李明借款50万元。因为两人一直是很好的朋友关系,所以李明一直没有向王鹏催债。后来,偶然的一次机会,李明得知借条也可能会“失效”,于是,向王鹏提出要求还款。反复多次,王鹏都没有还款。最终,李明到法院起诉王鹏,要求还款。

诉讼期间,王鹏提出,因为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要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于是就请求李明不要申请查封自己名下的房子。李明觉得,一方面是自己的好朋友,碍于情面;另外一方面,自己也希望李明能把生意做起来,有钱了可以还自己的钱。基于这两点考虑,最终李明同意没有申请查封王鹏的房子。

后来,在法院的主持下,李明和王鹏达成协议,在三年里,分批还款。就这样,他们两人之间的案子以调解结束。然而,事后,王鹏并没有还款,而是想尽办法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两套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女儿,银行卡里的现金也转给了自己的父母。

因为迟迟没有收到王鹏的还款,李明到法院去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调查后告诉李明,王鹏的名下几乎没有财产了,没房子,没车辆,没股票,银行卡里也是空空如也。得知这些后,李明懵了,本来王鹏应该有两套房子的,怎么都没有了呢?

无奈之下,李明只要聘请律师去查王鹏的财产。原来,就在法院调解书下来后的一个星期,王鹏将自己的两套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女儿了。而与此同时,他也将自己名下的轿车也过户给自己的父亲。就这样,王鹏成功地转移了自己名下的财产,让法院没办法执行生效的判决文书。

如此情形,李明只能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王鹏对自己女儿和父亲的赠与。最终,李明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分析:

一、李明与王鹏之间的调解书,是生效判决文书,王鹏必须履行调解书上的全部还款义务。而王鹏在调解书出来以后,私自转移财产,是背信弃义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总则上的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拒绝执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行为。

二、王鹏违反自己的法定义务,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子女和父亲,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相关权利人,如李明,是可以起诉要求撤销王鹏的赠与行为的。

三、老赖们逃债的方法很多,希望相关的债权人在起诉老赖的时候,能申请财产保全的就一定要申请保全,而且要多搜集老赖们的财产线索,以便让自己能讨回属于自己的那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