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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谈生活垃圾立法:社会反响超过我的预...

看中国

2019-03-03 21:49

文:王海燕 陈抒怡 舒抒 来源:上观新闻

今天下午,上海团代表围绕创造上海发展新传奇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这部法的制定,以及制定后引起的社会反响超过我的预料。在回答网友有关垃圾分类立法情况时,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表示,这是一部地方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明显地域性特征的法,与我们广大的市民距离比较近,与基层的距离比较近,市民的感受更直接、更具体。

殷一璀说,让我们非常高兴的是,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我们国家第四部规范生活垃圾的省一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规范地方生活垃圾管理的法规,具有很强的引领和示范意义。

我在这儿要感谢我们的人大代表,不仅仅是市人大代表,还包括其他各级人大代表,感谢广大市民,在立法过程当中的参与。殷一璀说,在立法的过程当中,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进社区,听取市民意见近两万人次,发放三万余份调查问卷。在代表大会期间,800多名市人大代表在审议中,有488人次提出了646条建议和意见,其中有关具体条文的有180多条。经分类整理,有61处是对法规条文提出的修改意见,最后我们的表决稿修改了33处,采纳了半数以上的修改意见。市民的热情,代表的积极参与和智慧,使这一部法成为一部既能管当下,也能管长远的法。

殷一璀说,现在上海的市民无论是在社区,还是在街头,已经不讨论生活垃圾需不需要分类的问题,而是讨论如何分类的问题。垃圾分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既是紧迫的,又是长远的,既要积极作为,也要有定力,有耐心,持之以恒抓这项工作。国外成功的经验都是花了20年,甚至是一两代人的努力,才把一个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好,所以我们也要有定力。

今年是法规实施的第一年,人大当然要进行监督。殷一璀说,我们的监督工作一分二:在法规执行前,我们更多的是监督准备工作;实施后,就要看它的效果。

今年人大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重点将放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监督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是否到位。持续开展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广泛的社会动员,是垃圾分类最终做到什么水平的关键之一,也是难点之一。

第二,要聚焦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权过程的设施设备、标记标识等硬件配置建设情况,这是另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三,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带头开展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相较于住宅小区,单位更有条件率先做到强制分类。通过监督,要推动单位垃圾分类率先实现突破。我注意到,市委市政府的大院、食堂,设施已经到位,进一步的分类已经开始,这也是市委市政府带头的一个表现。

第四,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区、街镇属地政府履行应有职责。这次地方立法的亮点之一是细化了政府部门相应的职责,我们要通过监督,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法定责任,促使各行各业的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都行动起来。

第五,监督与法规实施相配套的规划、细则、标准、政策、机制这些文件的制定情况。现在的这部法只是一个基本框架制度,还有大量的配套文件要制定,是否制定到位也是我们关注的一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