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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的发票,能做税前扣除凭证吗?这5个问题出错,基础不扎实

财经

2019-03-01 23:40

1、企业收到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公告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按照规定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取得的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什么时间变更纳税期限?

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每个会计年度(《会计法》第十一条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的任意时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变更其纳税期限,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3、取得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所以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4、单位职工出差的差旅费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一、独生子女补贴;二、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三、托儿补助费;四、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融资租入的房产怎么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