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八不进”标准: 1、配偶、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固定工作且收入稳定的;2、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的;3、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4、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农用手扶车、农用三轮车除外)、工程机械或大型农机具的;5、有自费出国留学的;6、长期(两年以上)不在本村居住且务工经营有稳定收入和居住条件的,或与本村以外子女、亲属共同生活有保障的;7、从事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能人、大户;8、有稳定财产性收入的。两不愁、三保障: 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