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递交招股书:3年亏了22.81亿美元 老对手Uber也在筹备IPO
雷帝网 雷建平 3月2日报道
传闻许久之后,美国网约车巨头Lyft终于向SEC递交招股书,计划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上市,证券代码为“LYFT”。
Lyft递交招股书,也意味着Lyft抢跑滴滴,Uber开始冲刺上市,要成为全球打车第一股,当然,Lyft亏损也很厉害,自成立以来亏了近30亿美元。
3年亏了22.81亿美元
招股书显示,Lyft在2018年的营收为21.56亿美元,在2016年、2017年分别为3.43亿美元、10.59亿美元。
Lyft在2018年的净亏损为9.11亿美元,在2016年、2017年分别净亏损6.82亿美元、6.88亿美元,即Lyft在3年时间亏了22.81亿美元。
Lyft Q4营收6.69亿美元 同比增长94%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营收为6.69亿美元,较上一季度的5.85亿美元增长14%,较上年同期的3.44亿美元增长94%。
Lyft Q4成本与费用9.39亿美元 同比增长59%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成本与费用为9.39亿美元,较上一季度的8.53亿美元增长10%,较上年同期的5.92亿美元增长59%。
Lyft的成本与费用构成中,成本占比超过50%,Lyft在第四季度成本占比为54.8%,运营及支持(Operations and support)占比为17.7%。
此外,Lyft的研发占比为14.3%,市场与销售占比为32.7%,管理成本占比为20.8%,成本与费用一共占总收入比为140.3%。
Lyft Q4运营亏损2.7亿美元 运营利润率-40%
由于Lyft的成本与费用占比过高,导致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运营亏损2.7亿美元,运营利润率为-40%。
Lyft Q4净亏2.49亿美元 同比扩大4%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净亏2.489亿美元,较上一季度持平,较上年同期增长4%,自成立以来,Lyft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Lyft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总额为5.177亿美元;总资产37.60亿美元,总负债14.79亿美元;累计亏损29.45亿美元。
Lyft在招股书中披露,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经营业绩不确定性、法律法规等是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单季活跃乘客1860万人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活跃乘客为1860万人,高于上一季度的1740万人,高于去年同期的1260万人。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每活跃乘客平均营收为36.04美元,高于上一季度的33.65美元,高于去年同期的27.34美元。
Lyft在2018年第四季度接单总数为1.784亿次,高于上一季度的1.622亿次,高于去年同期的1.163亿次。
招股书称,Lyft于2018年12月在美国共享出行市场的份额为39%,高于2016年12月的22%。这一增长来自新司机和乘客,及乘车频率的提高。
Lyft相比于其对手Uber来说,就是一直相对平稳的发展,Uber则变得很多,尤其是在2017年经历了多事之秋。
2017年,Uber创始人、前任CEO查尔韦斯·卡兰尼克(Travis Kalanick)去职,COO、CFO先后离职。Uber还被调查出存在200多起不当行为。
以至于有网友调侃:“Uber不再有COO、CFO和CEO,简直就是一家‘无人驾驶’的公司。”
Uber的持续动荡,给了Lyft持续壮大的机会。
滴滴总裁柳青与Lyft投资人及高管合影
此外,滴滴与Uber战火浓烈的时候,滴滴还与Lyft达成战略合作,并向后者战略投资1亿美元,以提升Lyft在美国市场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
创始人持股不足1% 采用双股权结构保持掌控力
除滴滴外,Lyft还曾获多家知名投资机构的投资,包括Alphabet旗下的投资部门CapitalG、阿里巴巴和风险投资机构Andreessen Horowitz等。
IPO前,Lyft最大股东为Rakuten Europe S.à r.l.,持股为13.05%,第二大股东为General Motors Holdings LLC,持股为7.76%;
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Fidelity为第三大股东,持股为7.71%,第四大股东为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ndreessen Horowitz,持股为6.25%;Entities affiliated with Alphabet Inc.持股为5.33%。
多轮巨额融资后,Lyft创始人股份被大幅稀释,洛根·格林(Logan Green)和约翰·齐默(John Zimmer)均仅持1,180,329股,都不足1%。
Lyft在招股书中披露,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后将采用双股权结构,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
该公司将在首次公开募股中发行A类普通股,该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执行官洛根·格林(Logan Green),和联合创始人、总裁兼董事会副主席约翰·齐默(John Zimmer)将持有全部B类普通股。
Lyft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只在转换权和表决权上有所不同,A类普通股含1股表决权,不可转换为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含20股表决权,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
采取此举的原因是,创始人持股很少,需要通过双股权结构,使得在选择和重大公司交易上,如并购或以其他方式出售公司资产上有更大话语权。
当前,Lyft的上市备受关注,因为2019年可能是美国科技企业上市的一个大年,还有Uber、Airbnb、Slack、Pinterest等超级独角兽等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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