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在南湖」2019年度新居民积分入学申报工作提前了
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权威发布,由于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按照教育部门招生工作安排,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工作将提前启动。
2019年度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工作
申报时间
3月15日——4月15日
申报基本条件
申请对象的父母双方
至少一方在南湖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在南湖区连续工作(就业或创业)均一年及以上
无刑事处罚且其未成年子女无违法犯罪记录
截至规定日期(2019年5月31日)在南湖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年
积分入学范围
仅限于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安排,其他年级及转校的不纳入。
录取原则
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提供的公办中小学入读名额,按新居民的积分高低排名依次录取入学。
具体操作流程
申请
有需要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待遇的新居民,须在今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向居住证申领地的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同时提供户籍和积分制管理计分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审核
各新居民事务所在受理新居民申请后,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由新居民事务所将相关信息录入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平台,由系统生成申请人积分。
公示
区新居民事务局于4月份按申请类别对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教育资源的配置情况和常住新居民规模确定入读名额,依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安排新居民子女入读。不服从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项,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基本状况、居住年限、就业情况、计划生育、创业创新、投资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等八个方面。
有需要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待遇的新居民,可向居住证申领地的新居民事务所进行咨询、提出申请。有关积分入学的详细内容和相关资料,可登录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信息系统(http://220.189.249.102/Resident/LookMyData.aspx)进行查询、下载。
来源 | 区新居民事务局
编辑 | 倪力 周明 李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