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引渡案签发授权进行令,我使馆回应
按照加美之间的引渡协议,美方司法部门在提出引渡要求后,需要加方司法部门签发授权进行令,法庭随后启动听证和裁决。这个授权进行令是程序性的。
由于美方的引渡要求是1月29日正式提出的,按照相关程序,加方要在30天之内决定是否签发授权进行令。加方是在这一期限的最后一天签署了授权进行令。
按照此前的安排,设在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庭3月6日对引渡孟晚舟女士的要求进行听证。也就是说,在授权进行令签发之前,就已经确定法庭听证。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加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发表谈话
中方对加拿大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签发授权进行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孟晚舟案不是一起简单的司法案件,而是对一家中国高科技企业的政治迫害。后来的事态发展证明了这一点。加方尽管标榜“法治原则”、“司法独立”,但并不能掩盖其在孟晚舟案上犯下的错误。
从事件所呈现出的明显的政治干预情况看,如果加方真的遵循法治原则、司法独立,加方就应该按照加引渡法的有关条款,拒绝美方引渡请求,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加法庭的最终审理结果将是对加方是否坚持司法独立的试金石。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