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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困难找检察!民营企业碰上这些难题 检察机关来帮忙

看中国

2019-03-01 20:19

2019-03-01 19:0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见习记者 李灿 通讯员 阮家骅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然而,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免不了遭遇各种问题。为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发挥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先后推出加强产权保护、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一系列举措,积极为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3月1日,省人民检察院在“检察伴你行----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网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并发布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民营企业面临哪些困难?

据了解,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7141件16422人,走访、联系重点企业1610余家,组织法律服务、法律宣讲1130余场次。

通报数据显示,民营企业面临的困难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黑恶势力

全省检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等犯罪,2018年共办理非法高利放贷、操纵黄赌毒、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四类案件分别达到673件1905人、233件676人、137件433人、161件548人。如越城区院办理的王某等13人敲诈勒索案,针对王某等人有组织、多次实施敲诈建筑企业的行为,依法予以打击,有效净化了当地建筑行业的营商环境。

二、内部“蛀虫”

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是插在民营企业人士心上的一根“刺”。为回应民营企业人士打击内部“蛀虫”的呼声,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640件831人。如兰溪市院办理的汪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宁波北仑区院办理的张某等人职务侵占案,均系我省知名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其中,汪某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的成功办理,为被害企业挽回损失750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了企业创业信心。

三、秩序失衡

公正平衡的市场竞争秩序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5937件12860人,其中金融诈骗类案件375件628人、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1343件3214人。

四、知识产权受侵

知识产权类犯罪、尤其是互联网领域犯罪,是阻碍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一道壁垒。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338件668人。如余杭区院办理的“菜鸟裹裹”系列诈骗、盗窃案,不仅为互联网企业净化了发展环境,还督促侦查机关追赃120余万元,有效挽回了损失。滨江区院办理的魏某等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涉案关键技术中的源代码评估价值达9.968亿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也及时保护了企业合法利益。

办理涉及案件时,检察机关有哪些创新的工作办法?

一、强调平等保护意识

积极推行涉民企案件表格化办理模式,受理时有“民营案件受理登记表”,办理中执行“民营企业调查表”,案结后有“民营企业后续跟踪表”,强调平等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二、降低负面影响

改变以往就案办案的传统思维模式,充分考虑司法办案对涉案民营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通过改进办案方法,力求将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降到最低。在办案实践中。各地摸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如进民企办案不开警车、不穿制服,多方听取意见,充分考虑案后表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等。

三、主动探索实践。

青田的“侨乡检察”建设、武义、诸暨等地的涉环境领域犯罪修复性司法,义乌等地涉税犯罪的具体刑事政策把握标准,瑞安、鄞州等地加强检调对接等,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