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起黑龙江省统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
东北网3月1日讯(冯志民 纪祥勇 记者 周秘) 为降低办事成本,打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3月1日起,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实施修订后的登记文书材料规范和启用颁发新版营业执照。
整合优化 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样式缩减过半
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合并简化登记填报事项,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样式由原来的30种减少为13种,压减了57%;表格中的部分“填写项”均修改为“勾选项”,方便申请人填写申报;整合优化登记申请材料,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合一,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合一,将外商投资公司和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合一。“三个合一”实行后,《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由原来的76项减少为61项,压减了20%,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
删繁从简 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文书、材料规范进行清理删减,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无需提交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清算公告报纸样张等文件;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的,不再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便利。
线上服务 让网上办事“好看好查好懂好用”
加快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启用颁发新版营业执照。自3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向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已领取新版纸质营业执照的,登记系统将同步生成新版电子营业执照,供市场主体下载使用。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如果不涉及换照事项的,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加强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登记注册服务指南,做到市场主体网上办事“好看、好查、好懂、好用”,完善便利化和智能化功能。申请人可登陆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众服务平台,点击“登记注册服务事项”,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类型查询下载,也可以点击“在线申办”,按照提示办理网上登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推行无纸电子化登记。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尊重申请人自主选择办照途径的权力,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登记服务;升级改造登记电子化业务系统,对申请人通过网上传输电子数据的进行无纸化登记,实现全程网上办不见面颁发电子营业执照,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登记注册便利化的改革红利,让市场准入更加公正、透明和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