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检办理涉企案件逾7000件 涉企职务犯罪增多
杭州3月1日电(郭其钰)记者从1日召开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案件7141件16422人,其中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640件831人,涉企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数据显示,2018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5937件12860人,其中金融诈骗类案件375件628人、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1343件3214人。在知识产权类犯罪、尤其是涉互联网领域犯罪方面,共办理338件668人。
“当前民营企业家对企业人员内部犯罪问题普遍较为关注,对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蛀虫’呼声较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柴峥涛介绍。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走访企业。浙检供图
具体而言,从反映行为看,往往是一些职业经理人、财务人员、供销人员甚至是车间主任、一线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或工作便利,吃里扒外、攫取企业财物。从罪名上看,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侵犯商业秘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五类犯罪。
柴峥涛表示,企业人员内部犯罪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浙江某地2018年办结职务侵占案同比上升近50%。其中共同犯罪案件增多,在具有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内部员工相互勾结或者内外勾结的共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同时涉企职务犯罪手段也更加多样化。
此外,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也呈现明显地域特征,即发案数量与民营经济发展程度有明显联系,呈现出向民营经济发达地区集中的趋势。
检察机关提醒,企业要强化法治意识,成为案件发现第一责任人,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督促其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直接向司法机关报案。同时也应及时保全证据,特别是电子账本、书面账簿等材料,并配合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搜查等职务行为,提供相关人证、物证,配合扣押、冻结等司法程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