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等被诉不正当竞争:经纪合同期内擅自代言,法院已受案
依海影视诉称,2015年其与蔡徐坤签订《演艺娱乐事务独家经纪合同书》及补充合同,约定依海影视负责蔡徐坤全世界范围内的所有演艺娱乐事业,并约定独家经纪权属的时间至2023年4月。在依海影视与蔡徐坤的独家代理经纪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内,依海影视发现爱豆世纪、蔡徐坤工作室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蔡徐坤与招行信用卡中心合作,约定蔡徐坤为招行信用卡名下信用卡的代言人之一,并拍摄了大量广告与海报等宣传资料。依海影视主张四被告明知其为蔡徐坤的独家经纪公司,仍擅自与招行信用卡中心合作,侵犯了其专属经纪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诉至我院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500万元。
本案涉NINE PERCENT男团成员蔡徐坤,具有较高的行业关注度和社会影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原标题: 朝阳法院受理NINE PERCENT成员蔡徐坤等被诉不正当竞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