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私募基金备案须知或将出炉
中证网讯(记者 吴娟娟 叶斯琦)中国证券报记者2月28日从业内获悉,新《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简称“备案须知”)或于近期出炉。新备案须知强调了“实缴规模”“打破刚性兑付” “规范资金池”等方面的要求,还就最近出炉的第四类私募管理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提出了特别的要求。
在新备案要求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实缴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实缴规模不得低于3000万元,其中创业投资基金的实缴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的实缴规模不得低于5000万元。
根据新备案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设置分级安排的私募投资基金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私募投资基金应该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资金池”业务,不得存在短募长投、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滚动发行、集合运作等违规操作。
根据新备案要求,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该主要采用基金中基金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该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者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规模的20%。
此外,新备案须知还要求,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不良资产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该限于机构投资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不良资产的,应该直接投资于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或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银行不良资产。
业内人士指出,最终的备案须知还需以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