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拟提案:实施“湾长制”,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
背景介绍: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建成美丽中国。为此,民建中央成立专题调研组,就统筹陆海规划 推进海岸带综合治理和发展问题赴福建省厦门市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在掌握了翔实素材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得到中央领导批示。根据调研成果,提出此提案。
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岸带的治理和发展对于建设生态文明意义重大。当前海岸带的治理和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传统重陆轻海的观念和思维方式根深蒂固;二是海岸带开发处于低效无序状态,近海与流域污染日趋严重。
为此,建议:
1.转变观念,以海定陆,构建陆海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根据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统筹布局海岸带地区生态空间、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统筹考虑城镇开发、产业布局、自然保护。把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功能区划等纳入多规合一的内容。确立多层次、大空间、陆海资源综合利用的现代海洋发展理念。
2.全面实施三线一单制度。三线指以自然保护区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的环境质量底线;一单指以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水耗产业为主体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三线一单制度作为海岸带、滨海湿地、海域和海岛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打造高效率的陆海统筹管理平台和决策机制。
3.实施湾长制,促进陆海统筹与河海联动。理顺海湾环境管理运行机制,制定海湾环境管理任务清单。以整个海岸带区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整合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和海域水环境管理体制,探索河长制和湾长制的对接机制。
4.从源头抓起,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污染源头治理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要把全面提升公众幸福指数作为流域治理的内生动力与根本目标,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绿水清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自觉意识;把各种国家支持的农村建设项目与涉农流域面源污染的治理深度结合,加快推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和完善流域污染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着力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到流域源头污染防治当中,逐步形成开发有利、产权明晰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