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线上结案率超八成
与此同时,胡仕浩也提醒,智慧法院建设切忌赶时髦、搞噱头、博眼球。
2017年以来,最高法先后推动设立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网上纠纷网上审”新机制和网络依法治理新模式。
截至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立案率达到89.2%,在线开庭率达到59.9%,线上结案率达到83.6%,在线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41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60%和50%。
“三家互联网法院都注重提炼涉网案件裁判规则,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新类型、疑难复杂互联网案件,包括大数据权利归属、网络购物缔约过失责任、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权属等案件,有力推动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胡仕浩表示,下一步,最高法将完善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和诉讼规则,改造优化电子诉讼平台,扩大互联网法院的试点效应和示范效果。
与此同时,最高法也将进一步提升电子诉讼在全国法院的覆盖范围、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逐步实现在线立案、在线缴费、电子送达三类应用覆盖全国法院。
澎湃新闻注意到,去年9月,最高法院印发了互联网法院办理案件的司法解释。其中一条规定,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互联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裁判文书。
“司法解释公布后,许多法院提出申请,希望也能适用这一条,原因当然是电子送达裁判文书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胡仕浩表示,我们也明确,这些前沿性举措目前只能在三家互联网法院先试先行,看能不能既便利当事人,也有效保障其诉讼权益,兼顾效率和公正。
胡仕浩说,如果试点证明可行,我们会提出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管辖规则、诉讼规则,探索建立涵盖管辖、立案、庭审、送达、执行等全部流程的电子诉讼制度,推动民事诉讼法修改完善。
胡仕浩亦表示,智慧法院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恒心、耐心、决心,更需要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忌赶时髦、搞噱头、博眼球。信息化建设灵不灵,关键看成果是不是好用、爱用、实用,要看人民群众、一线干警有没有从中受益,司法效能有没有据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