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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最高2000万元

财经

2019-02-27 18:34

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总部企业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企业壮大奖励最高1000万元,企业办公用房补贴最高800万元。武汉市发改委表示,预计首批奖励资金将在今年年底前发放到位。

《实施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对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企业壮大奖励、办公用房补贴、人才奖励等设置奖励条件和金额。其中,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落户奖励、投资奖励、经营贡献奖励最高达2000万元。对于人才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壮大奖励中,首次被评定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世界企业500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800万元和1000万元奖励

办公用房补贴分租用和购建两种模式。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每年最高可补贴150万元;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据中共武汉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市发改委在2月27日召开的“总部企业”支持政策新闻解读会上表示,预计首批奖励资金将在今年年底前发放到位。

除直接给予资金奖励,《实施办法》还对总部企业予以土地支持,申请独立建设总部建筑物的总部企业,符合相关规定可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按不低于项目所在地土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价。

《实施办法》同样注重优化服务,对总部企业员工落户、子女入学、外籍人员居留许可、人才服务、重大项目管理、便捷通关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便利。

例如在人才引进的保障上,总部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黄鹤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引进培养计划,享受相应人才政策。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子女入学可获得保障。在外籍人员居留许可方面,总部企业中外籍工作人员需在汉常住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单位推荐,由武汉市公安局办理永久居留。

武汉市发改委服务业处负责人表示,总部经济是增值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具有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辐射作用大、税收贡献大等特点,已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据武汉市发改委介绍,到2018年底,在武汉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达到266户,中国信科、国华人寿、小米、长江生态环保集团等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相继落户武汉。

武汉市市长周先旺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就是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东风汽车、中国信科、宝武武钢集团、葛洲坝集团、中诚信、小米武汉等各类总部企业跨越发展,支持更多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企业在汉举办全球供应商大会,大力引进企业总部或“第二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