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明确65项改革举措
五五改革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大版块组成,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科学周密部署、加强舆论引导等具体要求,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通过科学构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服务和保障大局制度体系、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制度体系等10大体系,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据介绍,纲要将完善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统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全领域、贯穿司法改革全过程,推动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基本单元。
为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纲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平台;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出完善与港澳特区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健全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机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进一步完善执行转破产机制,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纲要强调“综合配套改革”,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上下功夫。在完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方面,提出优化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深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等。同时,纲要对员额法官的选任、交流、退出机制和配套生活待遇保障,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通道等问题作出回应,确保人民法院各类人员职能分工明晰、职业前景明确、职业保障到位。
此外,纲要着眼长远,提出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推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执行制度,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制度体系。同时,纲要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不断破解改革难题、提升司法效能。
“下一步改革,要按照中央要求,既持之以恒抓落实、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做好‘精装修’;又一心一意谋长远、破难题、克难关,不断取得新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最高法已将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分解为160多项改革任务,进行项目式、台账式管理,确保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改革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