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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险企偿付能力 不可不知的几个问题

财经

2019-02-26 20:39

据资料统计,截至昨日,根据大部分险企披露的2018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来看:141家非上市险企(71家寿险公司+70家产险公司)中,共有80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出现不同幅度的下滑,占比过半。其中,包括长安责任、中法人寿等4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

有消费者问,投保的保险公司可能破产吗?

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破产清算。但是,就寿险公司而言,《保险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人寿保险的履约问题做出了特殊说明:“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假如一家保险公司破产,寿险合同将会转让给接手的公司,无论是有意愿地参与破产重组、股权转让,还是被动接管。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依法申请破产,原则上是不影响人寿保险保单的效力的。

那么,偿付能力指标是不是越高越好?

业内人士指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资本匹配能力的一个综合指标。但是,在监管红线之上,偿付能力指标也并非越高越好。偿付能力过高,也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资本金闲置等。因此,对于投保人而言,单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一个因素去判断产品优劣未免有失偏颇,但对于长期低于监管红线的风险也是需要注意的。

编导:游齐昊

配音:孙亚琼

后期:游齐昊 王克伟